各专委会,地州(市)、县(市)老科协,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总体工作部署,根据中国老科协“传承、创新、发展”主题年工作要点和《新疆老科协2018年工作要点》,经新疆老科协2018年第七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开展“传承 创新 发展”主题年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主题年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国老科协开展的“传承、创新、发展”主题年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为老科协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做好主题年各项工作,将有力推动新疆老科协工作不断创新,激发自身活力,提升服务能力,增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各级老科协组织要充分认识主题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实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团结引领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为、老有所学,凝心聚力,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长治久安奉献智慧和力量。
二、准确把握“传承 创新 发展”主题年工作总体要求
各级老科协组织要加强工作统筹,将主题年主要工作和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组织动员老科技工作者广泛参与,认真总结亮点工作、成功经验、特色做法、显著实效。对涌现出的典型案例,报送新疆老科协秘书处。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报告会
面向全区老科技工作者开展以“我与改革开放”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征集老科技工作者40年来参与改革开放工作的亲身经历、取得的科技成果、体会和感受等文章,为新疆老科协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报告会做好准备。根据论文征集情况,对优秀论文将结集出版。
要求:每个专委会确定1至2名重点撰稿人,自行确定专题,提交相关论文;以各地州(市)老科协为单位,确定1名重点撰稿人,自行确定专题,提交相关论文;鼓励全区老科技工作者积极撰写论文,数量不限(征文通知见附件)。
(二)完成好中国老科协开展的征文及献策工作任务
1、开展征文活动
为庆祝中国科协成立60周年,以“我与科协”、“我与老科协”为主题,面向全疆老科技工作者,征集反映老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协或老科协工作的亲身经历、体会和感受等文章。根据论文征集情况,奖评选出3—5篇优秀论文上报中国老科协。
要求:每个专委会确定1名重点撰稿人,自行确定专题,提交1篇相关论文;以各地州(市)老科协为单位,确定1名重点撰稿人,自行确定专题,提交1篇相关论文;鼓励全区老科技工作者积极撰写论文,数量不限(征文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2、开展征集建议活动
以“我为科协献一策”为主题,征集对全国和新疆科技工作及事业发展的建议。根据建论文稿征集情况,奖评选出3—5篇优秀建议稿上报中国老科协。
3、开展实物征集活动
向全区老科技工作者征集与中国科协60周年相关的珍贵史料、照片、线索等,积极支持中国科协会史馆建设;同时,征集与自治区科协相关的珍贵史料、照片、线索等。
(三)加强基层科普报告团建设
加快地州(市)科普报告团的筹建工作,力争年内新组建地州(市)级科普报告团一个、县(市)级一个。
(四)助力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
在中国老科协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已建成10所农村中学科技馆。年内将组织老科技工作者深入农村中学科技馆调研考察,了解农村中学科技馆运行及管理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上报中国老科协。同时,根据调研结果,积极争取中国老科协支持建设新馆。
(五)结对帮扶大学生村官
各地州(市)、县(市)老科协要积极与当地村党组织和维稳工作机构建立联系机制,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老科技工作者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扶主题活动,通过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智慧,着力培养大学生村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助力维稳工作。
(六)开展智能手机知识培训
在老科协大学堂安排智能手机知识培训课程,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智能手机知识培训,聘请专家讲授相关知识,通过培训,实现老年人使用新科技,共享新生活的美好愿望。
(七)继续抓好五老品牌建设
1、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安排好老科协日活动。
2、开展家训、家教、家风优良传统教育报告会活动。
3、组织好老干部活动中心科普宣讲活动,年内开展五次科普宣讲。
4、开展好“老科协歌唱班”活动,在“全国老科技工作者日”(10月17日)期间,与自治区老年活动中心联合,共同举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回顾改革开放40年成果、歌颂赞扬老科技工作者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精神为主题的歌唱和诗词朗诵活动。
四、时间安排
1、各专委会应按照新疆老科协第六次会长办公会议精神,做出重点工作的时间安排表,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2、各地州(市)、县(市)老科协和分会根据中国老科协和新疆老科协开展主题年的活动安排,制定工作计划,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送新疆老科协秘书处;
3、请各单位将征集的与中国科协60周年有关的珍贵史料、照片、线索等实物(含自治区科协),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至新疆老科协秘书处。
4、各专委会和地州(市)老科协务必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确定的重点撰稿人名单报送至新疆老科协秘书处。
联系人:王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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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举办新疆老科协纪念改革开放40年报告会的通知
新疆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2018年5月10日